日喀则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负责日喀则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建立和管理日喀则市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核发房地产权证;负责调处房地产纠纷。
贯彻执行日喀则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承担推进日喀则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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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严格执行日喀则市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日喀则市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日喀则市现场勘察。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日喀则市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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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秘股
负责日喀则市房产管理局文秘和人事工作。
负责日喀则市房产管理局文件的收发、传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负责日喀则市房产管理局劳动用工年审,人员编制年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日喀则市房产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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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负责对日喀则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查验,核发“预售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参与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负责填报日喀则市各种业务表册。
负责日喀则市各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负责日喀则市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