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贯彻执行赤峰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会同赤峰市有关部门拟定赤峰市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制订赤峰市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住房租金标准。
负责赤峰市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审核。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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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办公室
抓好赤峰市房产管理局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撰写赤峰市房产管理局迎检材料。
负责赤峰市文明单位创建及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赤峰市房产管理局党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风建设、普法、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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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赤峰市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严格执行赤峰市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赤峰市现场勘察。
建立健全赤峰市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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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办公室
负责赤峰市房产管理局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值班值宿工作人员及门卫更夫的管理。
负责安排赤峰市房产管理局机关及卫生担当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负责赤峰市房产管理局接待工作,负责考勤工作。
负责赤峰市房产管理局福利分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