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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建设厅

承担推进住台湾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台湾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台湾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监督管理台湾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台湾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
拟订台湾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台湾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
制订台湾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省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台湾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立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法规和规章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
    负责台湾住房和城乡建设志的编撰工作。
    负责台湾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负责指导台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 行政审批处 负责拟订台湾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
    承担台湾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组织制定台湾建筑类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组织制定台湾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
  • 计划财务处 综合管理台湾用于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专项资金。
    负责台湾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承担台湾建设厅统筹利用外资有关工作。
    负责台湾建设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厅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