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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设厅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湖南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承担推进住湖南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湖南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湖南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湖南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湖南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承担建立湖南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湖南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湖南建设厅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行政财务、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
    负责湖南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
    组织办理湖南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按规定指导湖南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 政策法规处 负责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
    组织拟订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立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法规和规章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
    负责湖南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负责指导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 行政审批处 指导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拟订湖南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
    组织制定湖南建筑类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组织制定湖南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