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厅
承担指导浙江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承担浙江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浙江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承办浙江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协调、指导和监督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
组织编制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
组织浙江建设厅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
综合管理浙江用于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专项资金。
-
办公室
按规定指导浙江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负责浙江建设厅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行政财务、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
负责浙江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
组织办理浙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
政策法规处
负责指导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负责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
指导和协调省级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民间组织工作。
组织拟订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立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法规和规章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