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审计局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那曲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那曲审计信息化建设。
按规定对市厅级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审计那曲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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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处
负责那曲厅受那曲政府委托向那曲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负责那曲厅向那曲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起草工作。
组织、指导开展那曲财政审计工作。负责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厅党组交办工作。
负责那曲财政厅、省地税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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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审计处
对省级机关行政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牵头协调,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方案以及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对那曲有关共性问题和涉及跨行业多部门的专项经费进行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与那曲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联网,牵头对纳入省会计核算中心的省属单位的有关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实施审计。
负责那曲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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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联系那曲特约审计员。组织那曲优秀审计项目评比,负责联系其他专业优秀审计项目评优工作。
审核和复核那曲审计厅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
组织对那曲下级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负责制定那曲有关审计业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