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质监局
负责统一管理赤峰市标准化工作,推行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开展商品条码工作,开展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赤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受理质量投诉举报,承办市质监局交办的案件、举报投诉处理的有关事宜;根据开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赤峰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承担赤峰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规划、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建立质量分析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产品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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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科
负责提出赤峰市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报市局批准并组织实施。监督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
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法规。推动和指导赤峰市企事业单位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
负责赤峰市质量指标的考核、统计、上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生产许可证、准产证)监督、查处工作。负责管理质量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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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监(计量))科
负责或参与赤峰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
依法对赤峰市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以及商品量等实施计量监督,规范计量行为。组织实施强制计量检定。受理计量投诉,调解计量纠纷。
协助赤峰市质监局对特种设备实行证照管理。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按照赤峰市质监局的统一规划建立本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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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赤峰市质监局的财务预决算,统一管理财务经费。负责财务票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罚没物品的处理工作。
负责赤峰市质监局党务工作和工、青、妇工作及其他的宣传工作。协助本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业建设。
负责编制和实施赤峰市质监局发展计划,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计划。负责统计工作。
负责赤峰市质监局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