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精神文明办
承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实施安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调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实施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人员培训工作。
组织落实安康市委、安康市政府下达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对安康市区属有关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选、奖惩。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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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创建处
负责制定安康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
组织协调安康市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市民反映的问题。
组织开展安康市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等各类创建活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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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设计并组织开展安康市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安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负责制定安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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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
负责安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做好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完成安康市精神文明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抓好安康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包括信息采编、交流,协助有关处室对创建工作的经验总结,并做好向上级部门的推荐报送。
负责制定安康市性各级各类创建规划,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讨及论文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