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精神文明办
检查验收市、区级文明单位,负责山南文明委委托的全国、市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
组织实施山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调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实施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人员培训工作。
总结、推行、交流山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荐、表扬先进典型。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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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创建处
负责制定山南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协调山南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市民反映的问题。
负责制定山南文明城市创建规划和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具体创建项目方案,培训、指导、督促、检查、服务各相关单位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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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设计并组织开展山南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山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负责制定山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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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明指导处
总结推广山南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典型,组织开展山南性的文明乡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指导山南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
负责制定山南文明乡风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