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水利厅
负责定西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大中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定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负责保障定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定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会同定西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组织、指导定西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大江、大河、河口和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级以上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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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组织制定定西水利行业省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定西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
组织编制定西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
负责定西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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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处
指导定西水利行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组织定西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
指导定西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
组织实施定西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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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处
指导定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拟订定西水利建设工程定额。
承办定西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定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组织或参与定西重大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