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克什克腾旗市级机关资产配置规定和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物业管理等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负责克什克腾旗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编制和新增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的配备、更新,以及区县四套班子公务用车的更新管理。
负责克什克腾旗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经费的管理;承办部分市级机关日常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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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处
负责克什克腾旗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的更新、 处置和行车安全管理,承办机动车的验车、牌证管理和驾驶员审证工作。
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克什克腾旗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指导、督促克什克腾旗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及克什克腾旗有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和要求。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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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管处
负责协调克什克腾旗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按规定核定克什克腾旗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负责克什克腾旗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指导克什克腾旗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处理、协调服务购买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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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按规定承担克什克腾旗市级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转让等事宜的审核工作。
负责监管克什克腾旗国资委委托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拟定资产保值增值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考核,定期汇总分析资产总量、结构、变动及收益等情况;会同局有关部门制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并监督执行。
指导克什克腾旗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