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文化局
依法对翁牛特旗文化艺术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文化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管理翁牛特旗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承办翁牛特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
拟订翁牛特旗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翁牛特旗公共文化事业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
指导翁牛特旗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翁牛特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
政策法规处
拟订翁牛特旗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翁牛特旗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市场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翁牛特旗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指导翁牛特旗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
演出艺术发展处
拟订翁牛特旗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扶持翁牛特旗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指导文化艺术演出团体的创作与生产。
对翁牛特旗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翁牛特旗文化艺术演出团体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演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