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教育厅
规划、指导吉林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贯彻执行中央和吉林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吉林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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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承担吉林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吉林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
承担吉林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指导吉林高校档案、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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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指导吉林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研究吉林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起草吉林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吉林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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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处
拟订吉林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规划并指导吉林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
组织审核吉林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吉林高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