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房管局
承担昌吉市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地热、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协助开展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承担推进昌吉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昌吉市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承担昌吉市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拟订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核报批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建立并监督执行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地价制度;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综合产权的流转交易。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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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组织开展昌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昌吉市房管局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上级机关部署的执法检查工作。
组织、统筹、协调昌吉市房管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对昌吉市房管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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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
研究制定昌吉市房管局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受理昌吉市房管局党员和监察对象有关党风党纪的信访及申诉工作。
协助昌吉市房管局机关党组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本部门中层干部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违纪案件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指导昌吉市房管局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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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组织、协调、督促昌吉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组织编制昌吉市房管局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写行业史志和年鉴。
承办昌吉市对外交流、学习考察等外事活动。
制定昌吉市房管局科技成果管理、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