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推进安康市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负责推进安康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承担安康市燃气(天然气)行业和燃气(天然气)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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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与物业处
建立安康市既有房屋安全信息库,承担既有房屋安全的监管工作。
承担安康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安康市物业管理的市场管理及行业管理。
拟订安康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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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安康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
组织安康市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组织实施安康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民事诉讼工作。
组织开展安康市法制宣传教育。指导下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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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处
负责统筹安康市建设局各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核算工作。
负责安康市建设局房改住房补贴等经费管理工作。统筹全系统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
统筹安康市建设局外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的配合和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