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日喀则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承担日喀则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承担日喀则市燃气(天然气)行业和燃气(天然气)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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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与物业处
建立日喀则市既有房屋安全信息库,承担既有房屋安全的监管工作。
拟订日喀则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指导和监督日喀则市各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建立健全日喀则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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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处
负责统筹日喀则市建设局各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核算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
负责日喀则市建设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审核支付等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日喀则市建设局房改住房补贴等经费管理工作。统筹全系统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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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制订日喀则市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统筹指导和监督日喀则市保障性住房的出售、出租等工作。
制订日喀则市人才安居有关政策,指导监督人才住房出售、出租等工作。
承担日喀则市房屋委员会办公室、日喀则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喀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日喀则市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