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司法局
负责喀喇沁旗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警用车辆及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指导、监督喀喇沁旗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指导和管理喀喇沁旗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喀喇沁旗司法局领导干部。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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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处
指导和监督喀喇沁旗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喀喇沁旗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会同喀喇沁旗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拟订喀喇沁旗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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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负责喀喇沁旗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喀喇沁旗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联系喀喇沁旗区县司法局和喀喇沁旗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喀喇沁旗律师协会工作。
组织对喀喇沁旗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组织实施喀喇沁旗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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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处
起草喀喇沁旗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喀喇沁旗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承担喀喇沁旗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喀喇沁旗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