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织编制翁牛特旗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承担组织编制翁牛特旗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下属机构
-
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翁牛特旗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协调解决翁牛特旗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组织应对翁牛特旗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
发展规划司
提出翁牛特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翁牛特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提出推进翁牛特旗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统筹协调翁牛特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
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翁牛特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起草翁牛特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提出翁牛特旗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翁牛特旗重大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