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推进乌兰察布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并组织实施乌兰察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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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协调解决乌兰察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乌兰察布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组织拟订乌兰察布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参与研究和衔接乌兰察布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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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司
提出乌兰察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乌兰察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提出推进乌兰察布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统筹协调乌兰察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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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调节局
监测乌兰察布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协调解决乌兰察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组织应对乌兰察布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