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卫生局
研究制定乌兰察布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乌兰察布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乌兰察布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乌兰察布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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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处
拟订乌兰察布血液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拟订乌兰察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指导乌兰察布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负责乌兰察布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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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办公室
组织协调乌兰察布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拟订乌兰察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承担乌兰察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指导乌兰察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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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监督处
组织开展乌兰察布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负责乌兰察布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乌兰察布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起草卫生方面的乌兰察布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