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拟定喀喇沁旗劳动教养所的有关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部署喀喇沁旗劳教系统的经济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生产、财务、基建等工作。
负责喀喇沁旗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负责编制、申报喀喇沁旗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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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协调喀喇沁旗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市属劳教单位领导班子。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喀喇沁旗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喀喇沁旗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
协助喀喇沁旗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的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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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负责喀喇沁旗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审核和管理喀喇沁旗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指导喀喇沁旗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草拟喀喇沁旗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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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政管理处
负责对喀喇沁旗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负责喀喇沁旗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喀喇沁旗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指导对喀喇沁旗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