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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牧厅

拟订河北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组织、协调河北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会同河北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承办河北委、河北政府和农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农村经营管理处 提出稳定和完善河北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
    指导河北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提出河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与发展。
    指导河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
  •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处 拟订河北农牧业产业发展总体政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拟订河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河北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生产基地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实施,引导工商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
    负责河北农民体育运动和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
  • 种植业管理处 负责河北农情调度和信息发布,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及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负责河北农牧厅禁毒办日常工作。
    负责河北种植业行业管理,拟订河北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河北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指导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和重大技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