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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农业局

指导花都区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花都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管理花都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组织和指导花都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花都区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承担完善花都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下属机构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参与花都区农民文化体育、农村“计生三结合”、机关定点帮扶等工作。
    指导花都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组织开展花都区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建设。
    参与花都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承担花都区农业局系统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提出花都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
    负责花都区农业农村政策执行情况和农业综合执法的督促检查。
    承担花都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收集、管理、发布和信息服务工作。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
    依法开展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承担提升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承担花都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