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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农业局

指导丰台区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丰台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依法开展丰台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的初审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初审、报批及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测检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丰台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地方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安全监理和机动渔业船舶操作手培训工作。
管理丰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负责丰台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拟订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下属机构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参与丰台区农民文化体育、农村“计生三结合”、机关定点帮扶等工作。
    负责丰台区农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平衡、审核申报,提出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
    指导丰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拟定丰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业生态建设、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丰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丰台区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提升丰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负责丰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 财务股 提出丰台区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编报丰台区农业局本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
    负责丰台区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负责丰台区农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