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民检察院
协同乌当区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对乌当区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协同乌当区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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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乌当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统一负责组织、协调乌当区检察机关办案质量评查及案件质量考核。
统一负责乌当区检察机关案件业务统计数据的汇总、审核、发布及分析。
统一负责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查询系统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案件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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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乌当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对乌当区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审查乌当区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乌当区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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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贿赂局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办公室、指导处、侦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研究、制定乌当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计划以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作细则、规定。
承办乌当区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分析乌当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