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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人民检察院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对平山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组织指导平山区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下属机构

  •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建立、完善平山区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统一负责其他相关案件管理工作。
    统一负责平山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平山区检察机关办案质量评查及案件质量考核。
    统一负责平山区检察机关案件业务统计数据的汇总、审核、发布及分析。
  •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平山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对平山区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审查平山区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平山区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 反贪污贿赂局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办公室、指导处、侦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研究、制定平山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计划以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作细则、规定。
    承办平山区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分析平山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