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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海门市委、海门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海门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负责海门市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等相关工作。
监督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相关标准的执行,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海门市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海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外事、机关后勤、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督办等政务工作。
    负责安排、管理海门市有关项目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编报海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
    承担海门市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
  • 审批管理处 负责推进海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海门市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
    办理海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事项,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承担海门市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相关工作。
    管理海门市各项审批事项的咨询与办理。
  • 政策法规处 负责研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负责起草海门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办海门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工作。
    组织实施海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办有海门市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