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扞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包头市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组织包头市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包头市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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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包头市科协全委会、常委会的秘书工作。编制包头市科协机关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协调处理包头市科协机关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负责拟定包头市科协事业发展规划,对所属单位经济目标进行考核。
规划、协调和指导科协系统专兼职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包头市科协机关和起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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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部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负责包头市科协主管的市级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指导包头市有关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科普活动和企业协会协作。
负责包头市学会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管理。
组织包头市科技工作者参与有关科技政策、科技法规的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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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部
负责拟定包头市科协系统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的联络工作。
为包头市科协系统开展国际活动提供信息、资料,疏通渠道。审核外事活动项目。
发展包头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流与联系。
负责包头市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外事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