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邮政管理局
监督管理呼伦贝尔邮政市场;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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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负责建立呼伦贝尔邮政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等监督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呼伦贝尔邮政普遍服务财政补贴或普遍服务基金使用的监督。
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保障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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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处
负责组织制定呼伦贝尔邮政市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组织协调从事邮政业务的企业落实相关预案。
负责协调与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管,确保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依法开展呼伦贝尔快递等邮政业务市场准入的相关工作,承担市场准入后的日常监管工作。
负责依法查处侵犯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的行为,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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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行业的科技、标准等政策。
协助开展呼伦贝尔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处理本级行政诉讼并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呼伦贝尔邮政管理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