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车管所
根据相关规定及程序受理、审核略阳县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受理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预约并按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考试,驾驶证制作、核发、补领、换领、注销、年度检验等日常业务工作。
负责草拟略阳县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方案及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负责对略阳县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所需牌、证、表、卡等物资的计划、上报、制作、发放等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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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审核岗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对符合略阳县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略阳县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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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证管理岗
管理略阳县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核发号牌。
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保管好略阳县相关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提请略阳县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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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岗
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略阳县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因涉嫌略阳县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