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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路政中心

负责编拟将乐县公路中长期发展建议规划和路网规划,编拟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公路通行费年度收支,公路科研建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将乐县公路行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编报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用款计划,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负责拨付公路改建、养护资金,管理公路固定资产,负责公路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指导将乐县公路系统的定员定额、劳动工资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和劳动竞赛。
负责将乐县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与合同管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或指导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交竣工验收和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将乐县路政中心行政各类文电和信息的处理工作,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工作。负责文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负责将乐县路政中心文书、科技、科研、基建、设备、财务等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和查阅工作。按档案工作制度等规定做好档案的查阅接待和档案库房管理工作。对行业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验收。配合做好档案移交接管工作。
    负责将乐县路政中心重要会务的组织、协调、接待工作及单位对外交流、外省市来访等接待工作。
    负责将乐县路政中心固定资产、内务管理、保卫和消防工作。
  • 法规处 负责编制实施将乐县路政中心立法规划和计划,根据上级的安排及本局管理需要,组织、参与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改、报审工作。
    负责依法承办将乐县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和仲裁,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将乐县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对已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后评估。
    负责将乐县相关法律文件的清理、修订。对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征询意见稿的回复工作。
  • 规划设计处 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将乐县道路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及五年发展规划,组织规划的后评估等工作。
    参与将乐县负责建设的省道项目“预可”、“工可”、初步设计,以及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参与将乐县建设的道路重大项目的行业审查工作,负责区(县)建设的重要市政道路项目的行业审查。
    指导和监督区(县)编制、修订完善将乐县道路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和行业五年发展规划,以及规划的后评估等工作。
    参与将乐县管道路重要大中修工程“工可”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