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财政局
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宝坻区的贷款业务;对宝坻区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承担宝坻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宝坻区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负责宝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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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科
承担拟订宝坻区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分析宝坻区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宝坻区财政总决算。
统一管理宝坻区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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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税政科
参与起草宝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承担宝坻区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承担宝坻区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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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拟订宝坻区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承担宝坻区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
承担宝坻区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拟订宝坻区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