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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财政局

组织制定洪洞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洪洞县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洪洞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承担洪洞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洪洞县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承办洪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预算科 承担本级财力管理,拟订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代编年度洪洞县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
    承担洪洞县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编制洪洞县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分析预测洪洞县宏观财经形势。
  • 综合科 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洪洞县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
    拟订洪洞县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
    承担洪洞县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承担洪洞县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
  • 法规税政科 承担洪洞县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洪洞县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承担洪洞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