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组织制定清原满族自治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清原满族自治县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承办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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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
承担清原满族自治县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承担本级财力管理,拟订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代编年度清原满族自治县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
承担清原满族自治县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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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承担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
拟订清原满族自治县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
承担清原满族自治县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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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税政科
研究提出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承担清原满族自治县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清原满族自治县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