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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财政局

负责清水河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负责制定清水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管理。
负责管理清水河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承担清水河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清水河县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下属机构

  • 预算科 代编年度清水河县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
    贯彻执行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清水河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承担清水河县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承担清水河县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对市(区)财政总决算的批复工作。
  • 综合科 拟订清水河县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
    参与监管清水河县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承担清水河县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承担清水河县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
  • 法规税政科 承担清水河县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承担清水河县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承担清水河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