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财政局
拟订朗县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负责承办和监督朗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承办朗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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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税政科
承担朗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研究提出朗县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承担朗县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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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承担朗县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
承担朗县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组织朗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监管。
承担朗县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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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
编制朗县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分析预测朗县宏观财经形势。
承担朗县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承担朗县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承担朗县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对市(区)财政总决算的批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