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规划局
负责兴宾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参与建筑设计行业管理。负责或参与城市规划测绘、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及共享平台的建设、维护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各类管线的普查,指导和管理各类管线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推广运用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办公自动化。
负责兴宾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检查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乡规划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编制兴宾区历史名城(镇、村)、历史街区(地段)、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指导各层次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兴宾区风景名胜区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城乡地名的命名。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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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兴宾区规划局系统政务活动的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
负责兴宾区规划局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指导和内部审计工作。
完成兴宾区规划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兴宾区、局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办文的督查督办,负责局行政类目标任务的分解、督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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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处
负责制定兴宾区规划局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建筑管理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职责范围内立法文件技术部分的草拟。
具体组织{1城市总体及指定的片区、重点地段和跨分局的城市设计。
负责{1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执行、动态更新管理机制。
负责兴宾区规划局职责范围内规划成果的审查、批报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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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兴宾区规划局规划编制、规划实施技术标准的制定和统筹。
牵头负责涉及兴宾区规划局规划业务类安全生产事项的扎口。
负责兴宾区智慧城市、低碳城市、绿色建筑等规划政策、规范、标准的研究。
负责兴宾区规划局信息化和新技术应用的扎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