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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药监局

监督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相关标准的执行,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四川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组织开展四川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布相关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工作。
监督管理四川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承担四川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负责四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组织实施四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办有四川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
    负责办理议案、提案。负责四川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
    负责研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负责起草四川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 综合协调处 负责四川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四川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具体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和对外交流工作。
    参与四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承担四川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办公室 组织编报四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
    承担四川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
    负责拟定四川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四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外事、机关后勤、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督办等政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