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自考办
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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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略阳县组织区(市)自考办和市直报名点各类自学考试的报名、数据汇总、数据上报工作;
负责略阳县各类自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考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负责略阳县组织考试后的登分、统计、建档、归档工作,单科合格证书以及各类等级证书的审核发放和考籍管理的日常工作;
负责略阳县各类自学考试教材的征订和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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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知识
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授课,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学生修完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
国家承认其学历,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社会报名点的报名报考收费,统一使用"略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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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须知
与原有学历相同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中所含下列课程均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公共类)、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此项规定也适用于全日制高校本科专业的肄业,退学学生,但必须附成绩表。
经济类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还可免考非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写作;法律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经济法概论;
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PETS-2)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一)、取得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