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编委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民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民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协调民乐县委、民乐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民乐县委各部门之间、民乐县政府各部门之间、民乐县委各部门与民乐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研究拟定民乐县机构编制宏观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办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编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录用和政策性分配安置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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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负责承担民乐县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具体工作。
牵头办理民乐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本办行政执法监督。
负责民乐县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信访、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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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科
负责依法处理民乐县违反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监督检查民乐县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民乐县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民乐县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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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编管理科
负责民乐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相关工作。
负责办理民乐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事项。
协助民乐县有关部门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用编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负责拟定民乐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