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编委
承办平定县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平定县委、平定县政府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平定县委、平定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县乡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负责平定县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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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负责承担平定县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的具体工作。
负责平定县机关党务、财务、干部人事、学习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承担平定县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具体工作。
负责平定县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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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科
负责受理机构编制举报事项并进行督办,负责牵头组织平定县机构编制工作考核。
负责依法处理平定县违反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监督检查平定县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平定县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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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编管理科
负责平定县市直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审核和平定县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汇总。
负责平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相关工作。
负责办理平定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事项。
协助平定县有关部门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用编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