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统计局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普格县委、普格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建议。
组织普格县各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依法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组织实施普格县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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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统计处
指导普格县统计学会工作。
组织指导普格县综合统计基础工作。
组织普格县统计年鉴的编纂工作。
组织、协调、管理普格县统计局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宏观经济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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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依法审批普格县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组织实施国家各类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管理普格县统计局各专业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各处室之间的统计关系。
负责会同普格县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协调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
依法查处普格县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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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指导普格县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和业务考核工作。
开展国际比较项目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普格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组织普格县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