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统计局
会同包头市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包头市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包头市委、包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建议。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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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包头市统计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会同包头市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省、市级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划拨。
管理包头市统计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统计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
承担包头市统计系统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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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起草包头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组织包头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负责会同包头市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协调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
依法审批包头市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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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实施包头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生产总值及有关领域、有关产业和行业的增加值。
组织包头市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组织指导包头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和业务考核工作。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