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经贸委
负责明光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协调、指导明光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负责协调推进明光市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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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处
综合拟订明光市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
编制实施明光市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
拟订和修订明光市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
提出推进明光市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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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拟订并组织明光市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
承担明光市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推动循环明光市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明光市节能监察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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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能源处
编制和实施明光市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
组织协调明光市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运输,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市场正常供应。
组织拟订明光市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
提出明光市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