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经贸委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略阳县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闽台、闽港、闽澳和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略阳县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负责略阳县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指导和服务略阳县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略阳县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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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处
综合拟订略阳县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
提出推进略阳县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
编制实施略阳县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
组织拟订略阳县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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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投资处
组织编制实施略阳县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
提出促进略阳县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参与略阳县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
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略阳县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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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拟订并组织略阳县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
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略阳县节能监察和考核。
承担略阳县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略阳县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