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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检委

负责检查并处理广西委、广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市地党组织和广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负责调查处理广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地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调查研究广西政府各部门和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下属机构

  • 案件审理室 受理广西党员、干部对本机关给予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和其他党员、干部对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批准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承担广西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负责审理广西机关检查处理和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报批和备案的案件。
    拟定广西有关违纪案件审理工作和复查、复审工作规范化规定。
  • 党风廉政监督室 负责具体组织广西的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负责综合分析广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综合分析广西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科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报告。
  • 办公室 负责广西文件印制、收发和机要文件送阅,管理案件统计表。
    负责广西接待、会务和领导日常活动的安排等工作。
    综合、分析广西纪检工作及案件的情况,收集、整理广西行政监察工作和政纪案件的情况,负责以广西监察局名义与市监察局、广西政府及各部门的联系。
    负责广西会议接待、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以及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