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兴宾区与驻兴宾区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兴宾区部队的关系。
负责承办、协调、督办、落实兴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组织协调兴宾区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统筹协调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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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明指导处
负责制定兴宾区文明乡风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兴宾区传统节日主题活动。
指导兴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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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
负责兴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起草和总结的撰写。
组织开展兴宾区文明单位、文明风景区等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做好文明镇(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协助中央、省文明办对全国、省级文明单位的管理。
负责兴宾区各类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联系、表彰准备和本办其他具体事务。
负责制定兴宾区性各级各类创建规划,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讨及论文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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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负责制定兴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兴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设计并组织开展兴宾区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