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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粮食局

承办保山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同保山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制定有关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储备粮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山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负责保山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制定保山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指导保山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负责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下属机构

  • 购销调控处 负责保山全社会粮食经营统计工作。
    指导保山粮食局粮油质量检测站对社会及本系统粮油生产、经营单位的粮油质量监测,维护消费者权益。
    负责保山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协同有关部门审核粮食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制订粮油市场管理的规定、制度,管理城乡粮油市场。
    督促和指导保山部队、灾区、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 财务审计处 负责保山粮食局机关经费管理。
    对保山粮食局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法人离任进行审计监督。
    负责编报本系统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
    组织督促保山企业逐步消化历年形成的已经国家审计部门核定的政策性亏损。
  • 政治处 指导保山粮食局直属单位职工再就业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保山粮食局直属单位劳动用工的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培训工作。
    开展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工作。
    负责保山粮食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