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盐业局
鹤山市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鹤山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负责鹤山市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鹤山市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对鹤山市盐业实行垂直管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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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承担鹤山市碘盐、无碘食盐的市场供应工作。
负责鹤山市盐业局局(公司)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全民安全食用碘盐或无碘食盐、消除碘缺乏危害及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宣传、后勤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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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处
拟订鹤山市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鹤山市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负责鹤山市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鹤山市食盐批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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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处
编制鹤山市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鹤山市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鹤山市盐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