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盐业局
对苍南县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苍南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苍南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中央、省有关专项资(基)金的清缴工作。
指导苍南县盐业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
负责苍南县盐业局局(公司)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
盐政处
拟订苍南县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苍南县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负责苍南县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苍南县食盐批发许可证。
-
规划发展处
负责苍南县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编制苍南县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苍南县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